格列佛游记
作者: (英)斯威夫特著;刘翔译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2008重印)
简介:这次,农民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不时跟我说话,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不过发音很清楚。我尽量大声用各种语言回答,他把耳朵贴到离我不到两码远的地方,也是徒劳,我们彼此根本无法沟通。他让仆人们干活去,从兜里拿出一块手帕,对折后铺在左手上,接着手心朝上放到地上,示意我走上去。只有不到一英尺高,我很轻松就上去了。我想自己只有服从,又恐怕自己掉下去,所以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他用手帕裹着我,只露出头部,这样更安全,就这么把我带回家了。他叫来妻子,把我拿出来给她看,她惊叫一声跑开了,就像在英国,女人见了一只癞蛤蟆或蜘蛛一样。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举动安详,又能服从她丈夫的手势,渐渐打心眼儿里喜欢起我来。
中午时分,仆人送来了饭。只有一大盘肉(这样的菜和农民的生活比较相称),盘子直径大约二十四英尺。一起吃饭的有农场主、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还有一个老祖母。大家围坐起来,农民把我放到离他不远的桌子上,离地板三十英尺那么高。我害怕极了,尽可能远离桌边,生怕掉下去。农民的妻子把一小块肉切碎,又把面包弄碎,用木盘端到我跟前。我向她深鞠一躬,拿出刀叉,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让他们大大开心了一回。女主人叫女仆取来一个小杯子,大概能盛两加仑的样子,倒上酒。我用两只手费了好大劲儿端起来,恭恭敬敬地喝下去,并且用英语尽量提高嗓音祝愿女主人身体健康。桌上的人都笑了,声音几乎把我的耳朵震聋了。这酒不难喝,有点儿像淡苹果酒。主人做手势叫我到他的盘子旁边去,我一直惊魂未定(宽容的读者自然会体谅到这点原谅我的),所以在桌上走的时候,不小心给一块面包皮绊了个跟头,趴在桌上,好在没伤着。我赶快爬起来,看到这些好人关切的样子,就举起帽子(为了表示礼貌,我把帽子夹在胳膊下),在头上摇了摇,欢呼了三声,以示我没有受伤。但是在我往我的主人(以后我一直这样称呼他)跟前去的时候,坐在他旁边的小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抓住我的双腿,把我高高拎在半空,吓得我手脚发抖。好在他爸爸一把将我夺过来,随手打了他一个耳光,力量之大能把欧洲的一队骑兵打倒,并呵斥他离开桌子。我害怕男孩记仇,想起我们小时候如何对待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就跪下,指着男孩,尽可能让我的主人明白,我希望他原谅这个孩子。父亲照办了,孩子重新回到桌边坐下。我走过去吻了孩子的手,他父亲也拉了他的手,让他轻轻抚摸我。
正吃饭的时候,女主人心爱的猫跳到她的膝盖上。我听到背后一阵声响,简直像十二个织袜工人在工作,一回头,发现是猫在那里打呼噜。女主人一边喂它,一边抚摸它时,我看到了它的头和一只爪子。据我估计,它比一头公牛的三倍还大。虽然我远远站在桌子的一头,离它有五十多英尺;并且女主人怕猫扑过来用爪子抓我,紧紧搂着它,但这畜生的狰狞面孔总是让我觉得不安。好在没什么危险,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到三码远的地方,它都没有在意我。常常听人们说,并且旅行中经验也是如此:如果在猛兽面前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会引得它追逐你、袭击你。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决心要显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昂首挺胸在猫头前不到半码的地方走了五六个来回。它好像更怕我,把身子缩了回去。对狗我还摸不透,只见三四只进到屋里,像在一般普通农家一样。其中一头獒犬,足有四头象那么大;另一头猎犬,虽然没有獒犬高,但比獒犬大。
午饭快要吃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大小的孩子进来了。他一看见我,就大喊大叫起来,声音大得能从伦敦桥传到切尔西。他像一般孩子一样,呀呀了半天要拿我当玩具玩。母亲溺爱孩子,把我拿起来,递到孩子跟前。孩子抓住我,就把我的头往嘴里放。我大吼一声,孩吓坏了,一松手把我扔了。如果不是女主人用围裙在下面接住了我,我的脖子肯定会跌断的。保姆用一个铃铛让孩子安静,铃铛是一个中空的盒子,里面装了几块大石头,系在孩子腰上。这也没用,保姆没办法,最后只好喂他奶吃。她的乳房大得吓人,我必须承认从来没有见过比它更让人反胃的东西。我真不知道用什么来比方,才能让好奇的读者对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有个概念。乳房挺着有六英尺高,至少十六英尺长,奶头有我半个头大,再没有什么比奶头的颜色和乳房上面的黑点、粉刺和雀斑更让人觉得恶心了。她坐着喂奶,我站在桌子上,所以看得很清楚。我不禁想起我们英国太太们又白又嫩的皮肤,在我们眼里她们是多么美丽呀。可那只是因为她们和我们身材相当,皮肤上的缺点不易被发现。如果透过放大镜,最光华、最白皙的皮肤也会变得粗糙不平,颜色难看。
记得在利立普特的时候,那些小人儿的肤色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的。这个话题我还对那里的一位学识渊博、交往密切的朋友谈起过。他说从地上抬眼看,我的容貌比较好看,比较光滑;当我把他托在手上,让他离近看我时,坦白地讲,第一次真把他吓了一跳。他说我的脸上有好多大坑儿,胡子茬比野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皮肤几种颜色混在一起,看起来让人不舒服。这里我应该为自己辩解一句,其实我和我们国家大多数男人一样漂亮,多次旅行也没有被太阳晒黑。另一方面,这位朋友却经常讲起,宫廷里哪位贵妇有雀斑,哪位嘴太大,还有一位的鼻子太大。我是一点儿看不出来。老实说,他的这种感想是很正确的。为了不让读者把这里的巨人想象得丑陋不堪,我不禁想公正地为他们说句话。他们其实是个很标致的民族,特别是我的主人,虽然是个农民,但是我从离他六十英尺的地方看上去,他的相貌是很端正的。
午饭后,主人去监督雇工了。l临走时,从他的语气和手势看,嘱咐了一番女主人,让她好好照顾我。我十分疲劳,直想睡觉。女主人看出来了,把我放到她的床上,给我盖上一块洁白的新手帕。手帕比战舰上的主帆还要大,而且粗糙得多。
睡了将近两个小时,我在梦中见到了妻子和孩子们,醒时不觉悲从中来,抬眼又看见自己孤独一人,躺在这么一所阔大的房子里,二百多英尺宽,二百多英尺高,身下的床二十码宽。女主人忙家务去了,将我锁在房里。床离地八码高,一股迫切的生理需要逼得我必须下去。我不敢喊,我这样的声音,就是喊也没有用,因为从我睡觉的房间到这个家的厨房远着呢。正在我前思后想的时候,两只老鼠顺着窗帘爬上来,在床上东闻闻,西嗅嗅,一只几乎踩到我的脸。我吓坏了,抽出腰刀自卫。这些可怕的家伙竟敢从两面夹击,一只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领幸运的是,在它还没伤着我之前,我一刀刺破了这家伙的肚子。它倒在我的脚下,另一只见同伴的下场,转身逃命,背上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出来。经过这场搏斗,我在床上慢慢地来回踱步,调整呼吸,恢复精神。这些家伙大得像獒犬,但是行动敏捷得多,凶猛异常。如果睡前我解去腰带,恐怕现在早被撕成碎片,变成老鼠的腹中物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差一英寸就两码长。把这家伙的尸体拖下床真让我恶心。血还在流,我发现它还有口气,就在它的脖子上又砍了一刀,让它彻底送了命。
女主人没多久就回来了。一进门发现我浑身是血,立刻跑过来,把我拿在手上。我微笑着指指死老鼠,示意我没受伤。她非常高兴,叫女仆用火钳把死老鼠扔出窗外。她把我放在桌子上,我把沾满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衣服的下摆把刀擦干净,放回鞘里。我已经被一件事折磨得什么也干不成了,所以极力让她明白,我想下地。她让我下了地,羞耻心让我不知怎样表达,只能指着门,连连鞠躬。费了好大劲儿,好心的女主人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把我拿起来,走到花园里,将我放下来。我走到一边,在两码远的地方,叫她背过头,别跟着我。我在两片酸模叶子之间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要。
希望尊敬的读者原谅我老是叙述一些琐碎的事情。在没有头脑的凡夫俗子看来这也许没有意义,但对于哲学家来说,却能开阔思路,激发想象,对公众和个人都有益处。这也是我将本篇及其他一些游记公之于众的惟一目的。我不想借助感人的修辞和华丽的文体,只想着重叙述事实。但是这次旅行的情节在我心里留下深刻印象,牢牢记在脑海里,因此写出来没有漏掉一件事情。经过严格校对,我删去了初稿中不太重要的几个章节,怕因为冗长琐碎受到批评。旅行家经常遇到此类非难,其实也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