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Benefit Project Evaluation
作者: 邓国胜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民间组织发展迅速,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我国的民间组织中,又以基金会的发展较快、作用较为明显。
基金会是指那些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组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基金会为了向社会募款开展公益活动,同时也是为了打造品牌,发起了各式各样的公益工程。1995年2月,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共同发起实施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与“希望工程”、“烛光工程”、“春蕾计划”、“母亲水窖工程”等公益项目不同的是, “幸福工程”关注的是贫困的、实行计划生育的“母亲”。在全球普遍关注的“人口问题”、 “环境问题’、 “贫困问题”和“性别问题”中,幸福工程同时具备“人口意识”、“贫困意识”和“性别意识”。因此,自实施以来,幸福工程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一)背景
1978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约有2.5亿人,占全国人口的30%左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开始大幅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迅速下降。这一时期,虽然政府并没有直接投入多少扶贫资金,甚至没有专门的扶贫机构,参与扶贫的民间组织(NGO)也很少,但是到1985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1.2亿人,七年间减少1.3亿人。1986年,为了集中
力量解决农村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政府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投入了大约416亿元扶贫资金。但这一时期,国家强调政府的扶贫作用,在一些重要的扶贫文件中均未提及民间组织。因此,民间组织的扶贫作用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这一阶段NGO和准NGO的社会扶贫资金大约为40亿元,仅占总扶贫资金的8.8%左右。从扶贫的效果来看,这段时间的扶贫效果也相对较差。到1993年,农村贫困人口下降为8000万人,七年间仅减少4000万人。
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加大了扶贫投入。同时,政府也注意到民间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八七计划”中明确提出了“充分发挥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其他各类民间扶贫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同扶贫有关的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交流,让国际社会及海外华人了解中国”。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中国的民间组织开始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