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
作者: 王毅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2
简介:《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编辑推荐:“历史三峡”是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的一个著名比喻。千百年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是沿袭秦汉模式。可是这一秦汉模式延续到清朝末叶“鸦片战争”时期(1839-1842),就逐渐维持不下去了--在西方文明的挑战下,我们的传统制度被迫作有史以来“第二次政治社会制度大转型”。这第二次大转型是被迫的,也是死人如麻,极其痛苦的。这次惊涛骇浪的大转型,笔者试名之曰“历史三峡”。我们要通过这个可怕的三峡,大致也要历时两百年。如果历史出了偏差,政治军事走火入魔,则这条“历史三峡”还会无限期延长下去。唐德刚先生的比喻对认识中国社会提出了两条重要的原则:其一,中国走向普世的方向(就是现在大家越来越熟知的宪政法治、真正的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社会正义的日益实现等)是任何曲折都阻挡不住的大趋势;其二,同时,中国走向世界不仅是一个极其艰难的过程,而且要经历世界其它民族都没有的独特而复杂困难,即随处都充满险阻而又十分漫长的“历史三峡”。中国传统社会与欧洲社会结构的差异、以及主要由此所导致的西方法律传统(包括法理学体系、法律结构)与中国“王法”、“官法”制度的极大差别,是造成西方依靠内生因素走向近现代社会、而中国却无此能力的关键。所以在中西社会的诸多歧义之中,差别最大、最不可同日而语的,就是两者法律形态、制度法理的性质。经过20世纪的风云翻覆,我们终于越来越回归于当年严复的结论,即中国能否走向现代制度文明,关键就在于我们能否从自己千百年来浸淫其中而浑然不觉其非的“王法”、“官法”制度中走出来,面向以实现国民权利、制约规范国家权力为基本特征的宪政法治。而这也就是《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以法律制度为焦点而审视“历史三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