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aliz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basic public services
作者: 樊丽明,石绍宾等著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简介: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实现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这是中国发展现实的迫切需求和政府的战略选择,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性突破。樊丽明、石绍宾等编著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集中研究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分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其实现的基本理论,对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现实做出总体判断,并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状况出发,以积极与可行为原则,探索分阶段逐步实现均等化的策略。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其中正文6章。第1章为导言,介绍本书的研究背景和主要观点。第2章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理论分析,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及其均等化的内涵与外延。第3章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机制,探讨均等化实现的前提条件、手段和法律保障。第4章是对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过程的系统考察,分析各国实现均等化的路径及相关措施。第5章为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历史与现实分析,分析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状,探讨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第6章为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分析中国实现均等化的条件、目标选择、实现手段以及制度改革。附录部分包括四篇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和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等内容。
本书的主要创新观点如下。
(1)基本公共服务及其均等化的内涵。基本公共服务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共同价值信念,全体居民共同需要的基本层次的公共服务,主要有基本层次性、同质性和动态性等三项基本特征。均等化不等于平均化,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实质是平等化;均等化主要是保证机会均等,保证公众的自由选择权;均等化的标准应是“底线标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征。
(2)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前提条件。经济发展、城市化、财力丰裕、责任明晰以及治理民主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条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推动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政府财力的丰裕。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减轻了从整体上推进均等化的障碍和难度,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也为政府提供了充裕的财政基础,而政府财力的增强则为均等化的实现提供物质保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需要多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不同政府间事权与财力的配置和安排是实现均等化的重要前提。政府治理的民主性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公共需求,还可以提高政府效率,是实现均等化的重要制度保障。
(3)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在于以下六个方面,即重城轻乡忽视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绩考核标准有误及监管缺位、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欠缺、公共财政制度不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单一、制约消费的城乡收入差距。
(4)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选择。目前在中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实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条件,但就其实现过程来说,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并非财政自身部门的改革即可完成,而需要整体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完善。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宜分为近期、中期和长期三个阶段,并分别确定各自目标,同时坚持全国均等化与地区均等化并行的发展策略。
(5)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策略。首先,应该考虑规范政府间的事权责任关系,加强中央政府对于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事权责任,并以法律的方式加以明确。其次,改革和完善中国的转移支付体系,使之真正发挥调节差距,实现均等的内在作用。最后,还要改革政府层级制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发现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绩效评价和监督制度、引入多元供给机制和市场生产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