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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作者在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wto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分十五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阐述,对其法理、立法背景以及国内外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本书的特点是:内容新颖、知识丰富、信息量大、实用性强。对广大读者认识与了解作为wto三大协定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书后附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中文译本。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TRIPs协定概述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概况
一 TRIPs协定名称的由来
二 TRIPs协定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三 TRIPs协定的特征
四 成员政府在TRIPs协定中的角色
五 TRIPs协定的制定逻辑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的界定
一 知识产权的一般界定
二 WTO和WIPO对知识产权的界定
三 知识产权的类型
四 TRIPs协定适用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五 TRIPs协定调整范围的形成过程
六 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
第二章 TRIPs协定的由来及谈判中的主要问题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的历史背景
一 利益冲突与知识产权规则的生成
二 对知识产权的南北分歧
三 关贸总协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谈判过程
一 TRIPs谈判的启动
二 关贸总协定以外的动议
三 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谈判的启动
第三节 谈判历史与缔约方的立场
一 1986年部长宣言
二 谈判的第一阶段
三 谈判的第二阶段
四 中期的审查
五 1989年继续进行的谈判
六 1990年草案文本
七 主席的草案文本
八 1990年布鲁塞尔最终法草案
九 重开谈判
十 1991年TRIPs谈判及其主要问题
十一 1991年最终法草案
十二 对1991年草案的反应
十三 1992年年终的恢复谈判
第四节 TRIPs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主要问题
一 概说
二 版权中的问题
三 专利保护中的问题
四 工业设计保护中的问题
五 商标保护中的问题
六 来源标识保护中的问题
七 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图保护中的问题
八 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问题
九 知识产权执法问题
十 争端的预防和解决问题
十一 结语
第三章 TRIPs协定的目标、原则及其他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的目标
一 TRIPs协定的一般目标
二 TRIPs协定的具体目标
三 TRIPs协定的目标规定与利益平衡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
一 概述
二 公共利益原则
三 防止滥用行为原则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适用
一 概述
二 国民待遇原则
三 最惠国待遇原则
第四节 TRIPs协定第6条与权利用尽和平行进口
一 权利用尽原则的含义
二 TRIPs协定与权利用尽的关系
三 知识产权权利用尽与平行进口的关系
第五节 TRIPs协定与有关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一 TRIPs协定第2条的立法目的
二 TRIPs协定与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关系
第四章 版权和相关权利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版权和相关权利规定概况
一 TRIPs协定版权和相关权利规定的历史背景
二 影响版权保护的重要变化
三 TRIPs协定与现行版权和相关权利公约的关系
第二节 TRIPs协定对版权的规定
一 版权保护概述
二 伯尔尼公约实体条款的整体移置
三 保护表述而不保护思想原则
四 版权和相关权利自动取得原则
五 出租权
六 保护期限
七 美国版权法第110条争端案
第三节 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的保护
一 计算机程序的保护
二 数据库的保护
三 以版权保护计算机程序的由来与多重保护
第四节 TRIPs协定对相关权利的规定及其他
一 罗马公约及其与版权的接近
二 表演者的权利
三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四 广播组织的权利
五 对版权和相关权利的限制
六 有待进一步解决的版权问题
第五章 商标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确立商标规范的背景
第二节 商标的界定与可保护的商标
一 TRIPs协定和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界定
二 驳回商标注册的理由
三 服务商标的同等保护
四 使用作为商标注册条件
五 不能限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
六 商标的注册公告、异议和撤销
七 美国1998年综合拨款法第211条争端案
第三节 商标的显著性
一 商标的显著性的涵义
二 商标的显著性的类型
第四节 因使用而产生的显著性与“第二含义”
一 “第二含义”的概念和特征
二 TRIPs协定对“第二含义”的承认
三 “第二含义”的认定方式例解
四 我国商标法中的第二含义
五 显著性与通用的关系
六 特种商业标识的显著性
第五节 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一 商标所有人专有权的范围
二 驰名商标的保护
三 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
第六节 商标的其他问题
一 商标权的有限例外
二 保护期限
三 使用的要求
四 其他要求
五 许可和转让
第六章 地理标识
本章导读
第一节 地理标识的界定
一 TRIPs协定规定的地理标识的涵义
二 产地、原产地和地理标识的概念辨析
三 产地的知识产权意义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地理标识保护
一 TRIPs协定地理标识的一般保护标准
二 TRIPs协定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识的专门保护
第三节 地理标识的其他国际与国内法律保护
一 概述
二 巴黎公约中的来源地标识和原产地标识
三 马德里协定和里斯本协定中的来源地标识和原产地标识
四 国内法对产地的保护
第四节 我国地理标识保护制度
一 我国产地的法律概念
二 保护产地的现行法律概况
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产地的保护
第七章 工业设计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规定工业设计的背景
一 无足轻重的工业设计保护
二 工业设计进入TRIPs协定的过程
第二节 工业设计的法律保护
一 工业设计及其保护概述
二 工业设计的新颖性与独创性
三 TRIPs协定没有限制工业设计的客体
四 出于技术或者功能需要的设计的排除
五 对纺织品设计的特殊保护
六 工业设计的强制许可问题
七 保护期限
八 工业设计与版权的关系
第三节 TRIPs协定规定的工业设计权利范围及其保护
一 工业设计权利范围
二 工业设计保护的有限例外
第八章 专利
本章导读
第一节 专利与专利权的客体
一 专利的界定
二 可授予专利的客体
三 可排除的客体
四 我国专利法的排除规定
第二节 发明及其专利的取得
一 发明的界定
二 与生物技术有关的发明
三 与软件有关的发明
四 可获取专利的标准
五 发明的披露要求
六 实施最佳方式要求
七 外国申请和授予
八 专利的获得和专利权的享有不得歧视问题
第三节 授予的权利及其例外
一 TRIPs协定规定的专利权范围
二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范围
三 专利的转让和继承
四 排他性权利的例外
五 加拿大药品专利保护案
第四节 强制许可
一 规定强制许可制度的一般事由
二 强制许可的具体事由
三 强制许可的条件
四 我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
第五节 保护期限与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一 保护期限
二 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第九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保护布图设计概述
一 保护布图设计的意义
二 华盛顿公约与TRIPs协定的布图设计保护规定及其关系
第二节 布图设计的界定
一 集成电路的界定
二 布图设计的界定
第三节 保护的要求和形式
一 华盛顿公约规定的保护要求
二 我国对保护布图设计的法律要求
三 保护的形式
第四节 有关布图设计保护的其他问题
一 国民待遇原则对布图设计的适用
二 要求授权的行为与布图设计的专有权
三 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
四 植入工业产品中的布图设计的保护
五 布图设计的权利用尽
六 布图设计的反向工程
七 布图设计的善意取得
八 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
第十章 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本章导读
第一节 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概述
一 TRIPs协定对未披露信息保护规定概况
二 商业秘密保护大趋势
三 商业秘密保护的国际化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
一 概述
二 商业秘密保护法理基础例举
三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是否冲突
四 商业秘密保护与反向工程
第三节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一 从TRIPs协定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二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三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四 未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节 诚实商业行为
一 诚实商业行为的含义
二 诚实商业行为与诚实信用原则
三 雇主的权利与雇员的权利
四 第三人的责任
五 保护期限问题
第五节 商业秘密的行政管理问题
第十一章 合同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本章导读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反垄断法)
一 从“反竞争行为”的措辞看其竞争法意义
二 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及其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三 国外立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禁止
第二节 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一 TRIPs协定禁止反竞争行为的背景和重要性
二 对付许可协议中的反竞争行为的国际立法尝试
三 联合国贸发会议技术转让行为法典草案
四 TRIPs协定第40条以外的相关规定
五 TRIPs协定第40条对合同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第三节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与立法建议
一 我国禁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现行规定
二 反垄断法应当如何禁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与在先权和正当程序原则
本章导读
第一节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原则的歧见
一 引言
二 三种基本分歧意见
第二节 解决冲突的并行原则:保护在先权利与正当法律程序
一 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二 适用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正当法律程序
三 能否通过民事诉讼直接否定经法定程序获取的民事权利
第三节 正当程序原则在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的独立价值
一 引言
二 行政程序是法定程序并具有法律效力
三 行政程序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持特定的法律秩序
四 经行政程序获取的知识产权受正当程序的保护
第四节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的几个认识误区
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执法
本章导读
第一节 一般义务
一 TRIPs协定第三部分的谈判过程及其结果
二 知识产权执法的一般原则
三 执法程序的公平合理原则
四 处理决定的三项要求
五 对知识产权执法要求的限制
六 有关TRIPs协定第41条的争端案例
第二节 WTO与TRIPs协定的司法审查制度
一 引言
二 司法审查在WTO规则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三 WTO对司法审查的基本要求
四 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形式和属性
五 法院只能以国内法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六 建立与WTO规则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司法制度
七 TRIPs协定的要求与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
第三节 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
一 引言
二 公平合理的程序
三 证据
四 禁令
五 损害赔偿
六 其他救济与比例原则
七 信息权
八 对被告的赔偿
九 本节原则对行政程序的准用
十 有关知识产权执法的WTO争端案例
十一 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损害赔偿
第四节 临时措施
一 TRIPs协定第50条规定概述
二 采取临时措施的目的
三 突然袭击的措施
四 司法机关满足足够的确定性的权力
五 被告不在场时的权利保护
六 其他必要信息的提供
七 临时措施的撤销、终止生效及其赔偿责任
八 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中的临时措施
第五节 与边境措施相关的特殊要求
一 海关中止放行
二 海关中止放行的申请
三 担保或者与此相当的保障
四 中止放行的通知
五 中止放行的时限
六 对进口商和货物所有人的损害赔偿
七 检验权和信息权
八 依职权的行动
九 其他救济措施
十 微量进口的豁免
第六节 刑事程序
第十四章 TRIPs协定的其他规定
本章导读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程序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相关程序
一 引言
二 TRIPs协定第62条的适用范围
三 特许和注册的要求
四 巴黎公约优先权规定对服务商标的适用
五 取得、维持、异议等诸程序的约束
六 相关的司法审查问题
第二节 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一 透明度问题
二 争端解决问题
第三节 过渡性安排
一 TRIPs协定第65条规定的过渡性安排
二 最不发达国家
三 技术合作
第四节 机构安排:最后条款
一 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概述
二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三 国际合作
四 现有客体的保护
五 审议和修改
六 保留与安全例外
第十五章 TRIPs协定的国内适用与解释
本章导读
第一节 条约在国内法中的效力
一 履行条约的义务
二 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划分问题
三 单一主义
四 二元主义
五 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混合体制
六 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利弊比较
第二节 条约在国内的实施问题
一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二 条约在国内法中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TRIPs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 概述
二 TRIPs协定与美国国内法的关系
三 TRIPs协定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法律的关系
第四节 TRIPs协定的条款的性质和范围
一 自动实施和非自动实施的条约和条款
二 TRIPs协定对私人的态度和当地救济用尽规则
第五节 TRIPs协定的目标与指导其解释和适用的原则
一 TRIPs协定的限制与成员的自由裁量
二 对适用TRIPs协定问题的总结
第六节 TRIPs协定的国际司法与国内司法的关系
一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国内争议解决程序的关系
二 国内法院在WTO中的作用
三 WTO的司法模式
第七节 TRIPs协定的解释
一 TRIPs协定解释概述
二 TRIPs协定吸收多边知识产权公约的条款的解释
三 新确立的TRIPs协定实体规则的解释
四 TRIPs协定混合规则的解释
五 专家建议的作用
第八节 TRIPs协定在我国的适用与司法问题
一 自动实施与非自动实施问题
二 WTO规则在国内法中的位阶问题
三 国际司法与国内司法的关系问题
第九节 同一解释原则与WTO法律的司法适用
一 同一解释原则在WTO成员的实践
二 从欧共体法院的一则案例看同一解释原则的适用
三 我国对同一解释原则的适用
附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第一章 TRIPs协定概述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概况
一 TRIPs协定名称的由来
二 TRIPs协定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三 TRIPs协定的特征
四 成员政府在TRIPs协定中的角色
五 TRIPs协定的制定逻辑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的界定
一 知识产权的一般界定
二 WTO和WIPO对知识产权的界定
三 知识产权的类型
四 TRIPs协定适用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五 TRIPs协定调整范围的形成过程
六 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
第二章 TRIPs协定的由来及谈判中的主要问题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的历史背景
一 利益冲突与知识产权规则的生成
二 对知识产权的南北分歧
三 关贸总协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谈判过程
一 TRIPs谈判的启动
二 关贸总协定以外的动议
三 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谈判的启动
第三节 谈判历史与缔约方的立场
一 1986年部长宣言
二 谈判的第一阶段
三 谈判的第二阶段
四 中期的审查
五 1989年继续进行的谈判
六 1990年草案文本
七 主席的草案文本
八 1990年布鲁塞尔最终法草案
九 重开谈判
十 1991年TRIPs谈判及其主要问题
十一 1991年最终法草案
十二 对1991年草案的反应
十三 1992年年终的恢复谈判
第四节 TRIPs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主要问题
一 概说
二 版权中的问题
三 专利保护中的问题
四 工业设计保护中的问题
五 商标保护中的问题
六 来源标识保护中的问题
七 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图保护中的问题
八 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问题
九 知识产权执法问题
十 争端的预防和解决问题
十一 结语
第三章 TRIPs协定的目标、原则及其他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的目标
一 TRIPs协定的一般目标
二 TRIPs协定的具体目标
三 TRIPs协定的目标规定与利益平衡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
一 概述
二 公共利益原则
三 防止滥用行为原则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适用
一 概述
二 国民待遇原则
三 最惠国待遇原则
第四节 TRIPs协定第6条与权利用尽和平行进口
一 权利用尽原则的含义
二 TRIPs协定与权利用尽的关系
三 知识产权权利用尽与平行进口的关系
第五节 TRIPs协定与有关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一 TRIPs协定第2条的立法目的
二 TRIPs协定与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关系
第四章 版权和相关权利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版权和相关权利规定概况
一 TRIPs协定版权和相关权利规定的历史背景
二 影响版权保护的重要变化
三 TRIPs协定与现行版权和相关权利公约的关系
第二节 TRIPs协定对版权的规定
一 版权保护概述
二 伯尔尼公约实体条款的整体移置
三 保护表述而不保护思想原则
四 版权和相关权利自动取得原则
五 出租权
六 保护期限
七 美国版权法第110条争端案
第三节 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的保护
一 计算机程序的保护
二 数据库的保护
三 以版权保护计算机程序的由来与多重保护
第四节 TRIPs协定对相关权利的规定及其他
一 罗马公约及其与版权的接近
二 表演者的权利
三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四 广播组织的权利
五 对版权和相关权利的限制
六 有待进一步解决的版权问题
第五章 商标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确立商标规范的背景
第二节 商标的界定与可保护的商标
一 TRIPs协定和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界定
二 驳回商标注册的理由
三 服务商标的同等保护
四 使用作为商标注册条件
五 不能限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
六 商标的注册公告、异议和撤销
七 美国1998年综合拨款法第211条争端案
第三节 商标的显著性
一 商标的显著性的涵义
二 商标的显著性的类型
第四节 因使用而产生的显著性与“第二含义”
一 “第二含义”的概念和特征
二 TRIPs协定对“第二含义”的承认
三 “第二含义”的认定方式例解
四 我国商标法中的第二含义
五 显著性与通用的关系
六 特种商业标识的显著性
第五节 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一 商标所有人专有权的范围
二 驰名商标的保护
三 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
第六节 商标的其他问题
一 商标权的有限例外
二 保护期限
三 使用的要求
四 其他要求
五 许可和转让
第六章 地理标识
本章导读
第一节 地理标识的界定
一 TRIPs协定规定的地理标识的涵义
二 产地、原产地和地理标识的概念辨析
三 产地的知识产权意义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地理标识保护
一 TRIPs协定地理标识的一般保护标准
二 TRIPs协定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识的专门保护
第三节 地理标识的其他国际与国内法律保护
一 概述
二 巴黎公约中的来源地标识和原产地标识
三 马德里协定和里斯本协定中的来源地标识和原产地标识
四 国内法对产地的保护
第四节 我国地理标识保护制度
一 我国产地的法律概念
二 保护产地的现行法律概况
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产地的保护
第七章 工业设计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规定工业设计的背景
一 无足轻重的工业设计保护
二 工业设计进入TRIPs协定的过程
第二节 工业设计的法律保护
一 工业设计及其保护概述
二 工业设计的新颖性与独创性
三 TRIPs协定没有限制工业设计的客体
四 出于技术或者功能需要的设计的排除
五 对纺织品设计的特殊保护
六 工业设计的强制许可问题
七 保护期限
八 工业设计与版权的关系
第三节 TRIPs协定规定的工业设计权利范围及其保护
一 工业设计权利范围
二 工业设计保护的有限例外
第八章 专利
本章导读
第一节 专利与专利权的客体
一 专利的界定
二 可授予专利的客体
三 可排除的客体
四 我国专利法的排除规定
第二节 发明及其专利的取得
一 发明的界定
二 与生物技术有关的发明
三 与软件有关的发明
四 可获取专利的标准
五 发明的披露要求
六 实施最佳方式要求
七 外国申请和授予
八 专利的获得和专利权的享有不得歧视问题
第三节 授予的权利及其例外
一 TRIPs协定规定的专利权范围
二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范围
三 专利的转让和继承
四 排他性权利的例外
五 加拿大药品专利保护案
第四节 强制许可
一 规定强制许可制度的一般事由
二 强制许可的具体事由
三 强制许可的条件
四 我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
第五节 保护期限与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一 保护期限
二 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第九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本章导读
第一节 TRIPs协定保护布图设计概述
一 保护布图设计的意义
二 华盛顿公约与TRIPs协定的布图设计保护规定及其关系
第二节 布图设计的界定
一 集成电路的界定
二 布图设计的界定
第三节 保护的要求和形式
一 华盛顿公约规定的保护要求
二 我国对保护布图设计的法律要求
三 保护的形式
第四节 有关布图设计保护的其他问题
一 国民待遇原则对布图设计的适用
二 要求授权的行为与布图设计的专有权
三 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
四 植入工业产品中的布图设计的保护
五 布图设计的权利用尽
六 布图设计的反向工程
七 布图设计的善意取得
八 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
第十章 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本章导读
第一节 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概述
一 TRIPs协定对未披露信息保护规定概况
二 商业秘密保护大趋势
三 商业秘密保护的国际化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
一 概述
二 商业秘密保护法理基础例举
三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是否冲突
四 商业秘密保护与反向工程
第三节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一 从TRIPs协定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二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三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四 未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节 诚实商业行为
一 诚实商业行为的含义
二 诚实商业行为与诚实信用原则
三 雇主的权利与雇员的权利
四 第三人的责任
五 保护期限问题
第五节 商业秘密的行政管理问题
第十一章 合同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本章导读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反垄断法)
一 从“反竞争行为”的措辞看其竞争法意义
二 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及其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三 国外立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禁止
第二节 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一 TRIPs协定禁止反竞争行为的背景和重要性
二 对付许可协议中的反竞争行为的国际立法尝试
三 联合国贸发会议技术转让行为法典草案
四 TRIPs协定第40条以外的相关规定
五 TRIPs协定第40条对合同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第三节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与立法建议
一 我国禁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现行规定
二 反垄断法应当如何禁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与在先权和正当程序原则
本章导读
第一节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原则的歧见
一 引言
二 三种基本分歧意见
第二节 解决冲突的并行原则:保护在先权利与正当法律程序
一 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二 适用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正当法律程序
三 能否通过民事诉讼直接否定经法定程序获取的民事权利
第三节 正当程序原则在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的独立价值
一 引言
二 行政程序是法定程序并具有法律效力
三 行政程序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持特定的法律秩序
四 经行政程序获取的知识产权受正当程序的保护
第四节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的几个认识误区
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执法
本章导读
第一节 一般义务
一 TRIPs协定第三部分的谈判过程及其结果
二 知识产权执法的一般原则
三 执法程序的公平合理原则
四 处理决定的三项要求
五 对知识产权执法要求的限制
六 有关TRIPs协定第41条的争端案例
第二节 WTO与TRIPs协定的司法审查制度
一 引言
二 司法审查在WTO规则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三 WTO对司法审查的基本要求
四 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形式和属性
五 法院只能以国内法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六 建立与WTO规则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司法制度
七 TRIPs协定的要求与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
第三节 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
一 引言
二 公平合理的程序
三 证据
四 禁令
五 损害赔偿
六 其他救济与比例原则
七 信息权
八 对被告的赔偿
九 本节原则对行政程序的准用
十 有关知识产权执法的WTO争端案例
十一 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损害赔偿
第四节 临时措施
一 TRIPs协定第50条规定概述
二 采取临时措施的目的
三 突然袭击的措施
四 司法机关满足足够的确定性的权力
五 被告不在场时的权利保护
六 其他必要信息的提供
七 临时措施的撤销、终止生效及其赔偿责任
八 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中的临时措施
第五节 与边境措施相关的特殊要求
一 海关中止放行
二 海关中止放行的申请
三 担保或者与此相当的保障
四 中止放行的通知
五 中止放行的时限
六 对进口商和货物所有人的损害赔偿
七 检验权和信息权
八 依职权的行动
九 其他救济措施
十 微量进口的豁免
第六节 刑事程序
第十四章 TRIPs协定的其他规定
本章导读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程序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相关程序
一 引言
二 TRIPs协定第62条的适用范围
三 特许和注册的要求
四 巴黎公约优先权规定对服务商标的适用
五 取得、维持、异议等诸程序的约束
六 相关的司法审查问题
第二节 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一 透明度问题
二 争端解决问题
第三节 过渡性安排
一 TRIPs协定第65条规定的过渡性安排
二 最不发达国家
三 技术合作
第四节 机构安排:最后条款
一 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概述
二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三 国际合作
四 现有客体的保护
五 审议和修改
六 保留与安全例外
第十五章 TRIPs协定的国内适用与解释
本章导读
第一节 条约在国内法中的效力
一 履行条约的义务
二 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划分问题
三 单一主义
四 二元主义
五 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混合体制
六 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利弊比较
第二节 条约在国内的实施问题
一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二 条约在国内法中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TRIPs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 概述
二 TRIPs协定与美国国内法的关系
三 TRIPs协定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法律的关系
第四节 TRIPs协定的条款的性质和范围
一 自动实施和非自动实施的条约和条款
二 TRIPs协定对私人的态度和当地救济用尽规则
第五节 TRIPs协定的目标与指导其解释和适用的原则
一 TRIPs协定的限制与成员的自由裁量
二 对适用TRIPs协定问题的总结
第六节 TRIPs协定的国际司法与国内司法的关系
一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国内争议解决程序的关系
二 国内法院在WTO中的作用
三 WTO的司法模式
第七节 TRIPs协定的解释
一 TRIPs协定解释概述
二 TRIPs协定吸收多边知识产权公约的条款的解释
三 新确立的TRIPs协定实体规则的解释
四 TRIPs协定混合规则的解释
五 专家建议的作用
第八节 TRIPs协定在我国的适用与司法问题
一 自动实施与非自动实施问题
二 WTO规则在国内法中的位阶问题
三 国际司法与国内司法的关系问题
第九节 同一解释原则与WTO法律的司法适用
一 同一解释原则在WTO成员的实践
二 从欧共体法院的一则案例看同一解释原则的适用
三 我国对同一解释原则的适用
附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WTO Trips Agreement and Its Domestic Applic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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