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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按照中央的部署,2006年开始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到2010年结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医药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全国中医药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提高中医药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中医药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中医药事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使“五五”普法学习任务落到实处,我们组织编写了《常用中医药法规汇编》作为中医药“五五”普法教材。本书范围包括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医师执业资格、执业注册、医疗机构管理、药品管理、处方管理、广告管理以及医疗事故处理等内容,适用于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希望通过本书的学习,使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依法行政,依法从业,依法保护自身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目录
目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三章 登记
第四章 执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四章 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规章及规范文件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三章 登记与校验
第四章 名称
第五章 执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处罚
第八章 附则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报考程序
第四章 实践技能考试
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
第六章 处罚
第七章 附则
附: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三章 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章 医师资格考试
第五章 处罚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四章 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
第五章 附则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附件:《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四章 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结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事管理组织
第三章 药学部门
第四章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五章 药品供应与管理
第六章 调剂管理
第七章 临床制剂管理
第八章 药学研究管理
第九章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第十章 附则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要求
第三章 采购
第四章 验收
第五章 保管
第六章 调剂与临方炮制
第七章 煎煮
第八章 罚则
第九章 附则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三章 调剂使用
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则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的许可
第三章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管理
第四章 “医院”类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的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
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捐赠资助的接受
第三章 捐赠资助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置条件
第三章 设置审批与登记
第四章 变更、延期和终止
第五章 执业
第六章 监督
第七章 附则
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管理的通知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
第四章 控制
第五章 监督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三章 登记
第四章 执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四章 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规章及规范文件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三章 登记与校验
第四章 名称
第五章 执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处罚
第八章 附则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报考程序
第四章 实践技能考试
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
第六章 处罚
第七章 附则
附: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三章 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章 医师资格考试
第五章 处罚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四章 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
第五章 附则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附件:《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四章 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结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事管理组织
第三章 药学部门
第四章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五章 药品供应与管理
第六章 调剂管理
第七章 临床制剂管理
第八章 药学研究管理
第九章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第十章 附则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要求
第三章 采购
第四章 验收
第五章 保管
第六章 调剂与临方炮制
第七章 煎煮
第八章 罚则
第九章 附则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三章 调剂使用
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则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的许可
第三章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管理
第四章 “医院”类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的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
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捐赠资助的接受
第三章 捐赠资助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置条件
第三章 设置审批与登记
第四章 变更、延期和终止
第五章 执业
第六章 监督
第七章 附则
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管理的通知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
第四章 控制
第五章 监督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常用中医药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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